省钱期望别太高
2008年通讯行业响起第一声“春雷”,即将于明日举行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可谓“举国关注”。虽然本次漫游费只是降低而非取消,但不少消费者对价格主管部门倾听意见的姿态表示肯定。然而,听证会讨论的新方案复杂异常,让一心想搞明白的消费者看得更加一头雾水。
信产部表示,已经公布的两套方案是研究机构的判断,并不代表政府意志,鼓励社会各方代表在听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新方案内容晦涩难懂
本次听证会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表示,两种方案内容都过于专业化,消费者想要彻底弄懂两部委公布的两套方案,需要一定的智力。
首先,提出的方案是政府限价方案,而不是漫游费的标准方案。所以,消费者在分析方案的时候,不能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漫游费相比较,更不能和各类“套餐”加以类比,因为那样做只会使问题更加复杂。
其次,听证会推出的方案使用大量晦涩难懂的技术术语,其中既有“主叫”和“被叫”,也有“预付费”和“后付费”。
第三,听证会方案不是直接确定电话资费,而是使用“高于本地通话标准资费”这样的概念,迫使消费者必须在头脑中进行价格转换之后,方能了解方案中所确定的真实价格。
方案只压缩调整空间
乔新生表示,此次听证会是为政府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提供意见,而不是直接与运营商进行商业谈判。换句话说,此次听证会只是给国内漫游费降低了“天花板”,压缩了调整空间,而不是强制要求漫游费必须达到某种标准。
他认为,目前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一种政府定价。政府只规定了上限标准,而没有规定下限标准,所以不排除运营商根据消费者的普遍要求,大幅度降低漫游费的可能性。
完全取消目前不现实
尽管消费者更愿意相信漫游费暴利的说法,但不少专家指出当前漫游费存在还有一定的合理性。
通信专家杜碧玉认为,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我国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资费价格。现阶段如果完全取消漫游费,高资费地区的运营商会在初期受到低资费地区用户的冲击,但在利润最大化的要求下,必然会抬高低资费地区的资费,最终形成统一资费。这时,低消费区域的用户要为高消费区域的用户分担高额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同时,会相对增加不经常出差移动用户的支出。
北京邮电大学兼职教授项立刚认为,漫游费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用户区隔的作用,彻底取消后将影响全国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规划,造成一个地区网络资源不够,而另一个地区网络资源过剩。
核心问题是资费成本
其实,根据公布的两套方案来看,除了收费方式过于复杂外,最核心的是手机漫游费定价成本依据尚未公开。
北京市消协认为,没有具体的国内漫游成本,怎么知道设定的上限合理?在这一前提下出台的漫游费有可能是一笔“糊涂账”,很难说清楚最后的到底是否真正“便宜”了消费者。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建议,应将运营商的实际成本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通过听证会制度重新确定有关定价。据新华社、法制日报
央视报道:
多数国家不收漫游费
手机漫游几乎没有成本
昨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介绍了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手机漫游的收费情况,报道称多数国家不收漫游费,并引述专家表述,手机漫游几乎是没有成本的。
报道称,澳大利亚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不收取漫游费的,但是不同的城市之间打手机是要收取长途费的。而在美国,不仅漫游费不收取,连国内长途费也都不收。在和中国相邻的印度,尽管收取漫游费,但在去年2月政府出台漫游费限价政策之后,最低漫游费约合人民币每分钟0.17元。在日本,虽然也存在漫游费,但都是通过资费套餐的形式来收取,因此也比较低。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说,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实际上实行的是同网同价,也就是说,一个手机在国内无论到什么地方,价格都是一样的。
专家表示,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水平不一样,到底收不收漫游费,无法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横向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漫游费几乎是没有成本的。手机漫游不过是在漫游地和注册地之间,传送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简单信息。
但专家也表示,目前中国还不存在完全取消长途通话费、实现同网同价的条件。据中新社
听证6名代表
来自5省和中消协
尽管听证会明天召开在即,但国家发改委仍未公布参加听证会的6名代表的名单。记者经多方打探得知,这6名代表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湖北、四川和辽宁以及中消协。
其中,北京代表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张严方、上海代表为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四川代表是成都大面中学退休教师黎香友、辽宁代表是沈阳佐臣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沈长征、湖北代表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而中消协以不方便为由,拒绝透露其代表姓名。据成都商报
湖北听证代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消费者选哪种方案
漫游费都是逃避不了
本次听证会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表示,两种方案内容都过于专业化,选择哪一种方案更实惠?这考验了消费者的智慧。同时,消费者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不同“条件”进行选择?但无论如何,交付漫游费是消费者逃避不了的。
乔新生说,消费者在分析哪个方案更便宜的时候,首先必须考虑是否经常出差,还要回顾一下,到底是主动拨打电话的时候多,还是接听电话的时候多。如果接听电话的时候多,那么第二套方案较为有利。如果出差在外地,而且拨打当地电话的时候多,那么应该选择第一套方案。但是无论何种选择,都无法逃避交付漫游费的义务。据法制日报
四川听证代表
成都大面中学退休教师黎香友
听证材料有一大箱
涉嫌转移代表注意力
四川消费者听证代表黎香友昨天表示,他对组织方提供的听证材料不满,认为有转移注意力之嫌。
他说,他收到的材料足足有一箱。其中,包括六本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年报,但不是详细介绍国内手机漫游的成本情况,而是介绍他们在国外的投资,“这些内容显然与本次听证会并无必然联系。”黎香友直言,当他花了大量时间研读完毕后有“很无奈”的感觉,不过也体会到了组织方的“用心良苦”。
另外,黎香友预测,听证会上关于成本的披露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确有成本,但成本极低;二是成本不高,但可以接受;三是由于国际投资大,成本极高,因而不能取消漫游费。据济南时报
上海听证代表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宪
呼吁公布资费成本
让消费者拥有知情权
即将赴京参加听证会的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宪表示,他将在听证会上向运营商提出公布手机资费的成本。
江宪表示,即便取消了每分钟0.2元的手机漫游费,用户打长途依然需要支出每分钟0.4元的通讯费和每6秒7分钱的长途费,降价的幅度还是太低。他认为,从运营商推出的套餐来看,降价空间是完全存在的。
江宪称,这次听证会即便不能再进一步的降价,也希望运营商至少可以公布手机长途通讯费、长途费的成本。按照电信部门公布的电信条例规定,手机资费是以成本为原则收费的。不管手机资费是降价也好,涨价也罢,用户应当有知情权。据新民网
新旧方案对比
原漫游费:基本通话费+漫游接入费+长途费;其中,基本通话费(后付费0.4元,预付费0.6元),漫游接入费0.2元,长途费每6秒0.07元,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
新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
新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线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线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漫游时费用如何产生
例如一个北京的手机用户漫游到上海,可能发生以下三种费用。
第一部分是在上海本地的通话费。目前按照后付费用户每分钟0.4元收取,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收取。
第二部分是一个建立漫游的过程,这一部分费用称作手机漫游费,收取的费用是在第一部分0.4元或0.6元的基础上各加0.2元,于是就变成了每分钟0.6元和0.8元。
第三部分是发生的长途电话费用。如果北京手机作为主叫,往往还可以加拨“17951”等IP前缀号码,每分钟0.3元,但是如果没有加拨这个号码,或者北京手机作为被叫,就按照传统长途通话来收费,每6秒钟0.07元,折合每分钟0.7元。
综合以上所述,北京手机漫游到上海后,每分钟0.4元或0.6元,加上每分钟0.2元,再加上每分钟0.7元,就变成了每分钟1.3元到1.5元。这个收费标准不符合近年来全国电信资费普遍大幅度下降的形势,必须予以调整。
方案调整了哪些费用
公布的两种讨论方案,均对建立漫游费完全取消。并对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与长途通话费,也进行了大幅度降低。
例如北京手机用户到上海通话时,会产生本地通话费、建立漫游费、长途通话费三部分费用,建立漫游费产生的每分钟0.2元,完全给予撤消。
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方案二中取消了后付费与预付费之间的区别,一律“就低不就高”,采取每分钟0.4元作为上限标准。同时,在漫游状态下的本地通话费也引入了“单向收费”,接听电话的本地通话费一律免收。
漫游状态下的长途通话费。现行标准不合理之处在于“就高不就低”,只要不加拨IP前缀,或是处于接听状态,就按照最高标准收费。此次调整是尽可能地向IP电话标准靠拢,长途通话为每分钟0.3元。
因此,按照方案二,北京用户到上海后,不管与国内哪个地方用户通话,主叫一律每分钟0.7元(本地0.4元+长途0.3元);被叫一律每分钟0.3元(长途0.3元)。 |